机构设置
省参事室(省文史研究馆)设4个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。
负责机关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;承担信息、安全、保密、信访、督查和政务公开工作;承担机关财务、资产管理的组织协调等工作;负责宣传工作;协助领导做好统战工作。
(二)参事业务处。
组织参事进行调查研究,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,开展参政咨询;组织参事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、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征求意见稿及重要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;负责做好参事的统战联谊工作。
(三)文文业务处。
组织馆员进行文史、诗词和书画艺术研究与创作,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;组织馆员开展海外联谊活动。
(四)人事处。
负责机关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工作;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;负责承办参事的选聘、续聘、解聘和馆员的选聘工作。
机关党委。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
纪检 (监察)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。
机关后勤服务中心,正处级,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I2名,其中主任1名,副主任2名。要积极探索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草,实行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,逐步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。




